他拍女生屁股被逮捕,日本網友卻嫌警察太over...
2016-10-17
最近日本有一名43歲公職人員在國小運動會現場,偷拍女性屁股,這名因為男性違反了「迷惑行為防止條例」而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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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名男子不是偷拍內衣褲,而是直接拍穿著褲子的女生屁股,那這個行為到底有沒有算不算性騷擾?而且有沒有嚴重到需要被現場逮捕?在網路上引起爭論
「迷惑行為防止條例」中的「迷惑」指的是「造成他人不安、困擾」
條例禁止在公共場所中侵犯他人,使人感到羞恥或不安,管制的行為包括暴力、癡漢、偷拍、跟蹤等。所以就算只是拍衣物,如果讓對方感到不安,還是會被逮捕。
警方表示,「男子沒有正當理由卻做出偷拍行為,讓他人感到羞恥、不安,也造成別人的困擾,因此警方才會逮捕他。」
警察現場逮捕男子的舉動,讓不少人認為「太過頭」。網友表示,「現場多留意他就好,需要逮捕嗎?」、「如果是為了拍衣服而帶到拍到屁股勒,這樣不就等於不能拍女性背影?」
我覺得日本網友這種說法超奇怪欸...又不是說不能拍女生,而是他讓女生覺得不舒服,所以本來就是騷擾啊
而且單拍屁股或胸部本來就是很奇怪的行為吧!是有什麼理由需要這樣拍?如果真的有正當理由,也應該徵求對方同意再拍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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