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企劃公司代表涉貪「女團出演費、活動費、收益」!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
泡菜鄉民 1分鐘閱讀

30日,據韓媒報道,最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1單獨審判員楊素恩(音譯)對涉嫌業務上貪污而被起訴的金某(51歲)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演藝企劃公司代表金某涉嫌從2017年9月開始到2019年4月爲止,共43次騙取所屬女子組合的廣播出演費、活動費、音源收益金等共4千671萬韓元,因而被移交審判。

據悉,金某從退出女子組合的成員父母那裡以違約金的名義收取了500萬韓元,但連這份違約金也涉嫌貪污了,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

據悉,受害女子組合在2017年出道後,曾幾次出音源進行活動,但在2020年10月出最後音源後,沒有進行其他活動。(上圖為示意圖,非真實照片)

金某的罪行因同行們認爲收益金沒有到賬而感到奇怪而被曝光,檢察機關在金某轉移到個人賬戶的6千萬韓元中,除去金某的部分後,計算出貪污金後移交給了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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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菜鄉民
欸欸~我跟你說韓國娛樂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