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P 力燦性騷擾嫌疑宣布有罪!最終判 10 個月有期徒刑

因與公司的訴訟問題而瓦解的 B.A.P 被稱為韓國演藝圈中最令人惋惜的黃金男團,其中成員金力燦因涉嫌性騷擾自 2018 年起訴過後,共經歷八次公審。

24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審判長最終宣判力燦有期徒刑 10 個月,並下達了進修 40 小時性暴力治療程序的命令。

裁判部表示:「被害人的陳述具有充分的可信度,支持公訴事實,考慮到犯罪性質不好,而且沒有得到被害者的原諒,所以決定對其判處刑罰。」

但是,法庭表示為了給予能夠努力得到受害者寬恕的機會,因此並沒有拘留力燦。

力燦因涉嫌於 2018 年 7 月 24 日在京畿南楊州市某民宿強制猥褻20 多歲女性A某而被起訴。 當時,力燦和包括自己在內的3名男性和3名女性一起喝酒。 之後A某報警後,警察們趕到了現場,A某聲稱"被力燦強制猥褻",力燦否認嫌疑,稱"彼此都有好感"。 從第一次公審到第八次公審,力燦一直主張沒有強制性的身體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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