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追到家破!妻為偶像狂燒8千萬 偷用老公印章借錢還不顧10歲女兒

追星追到家破!妻為偶像狂燒8千萬 偷用老公印章借錢還不顧10歲女兒

a day ago

南韓社會新聞掀起熱議!一名40 多歲男子出面控訴,妻子沉迷追星已嚴重失控,不僅導致家庭背上鉅額債務,甚至還被指忽略 10 歲女兒的基本照顧,最終讓他下定決心提告離婚、爭取孩子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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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丈夫表示,妻子熱衷於一名兩年前透過選秀節目出道的男偶像,起初他認為只是育兒壓力下的興趣,並未多加干涉,沒想到隨著時間推移,行為卻越來越誇張。

圖片來源:lawtalknews圖片來源:lawtalknews

他指出,妻子為了追隨偶像的行程,連接送女兒上下學都懶得做,家務也幾乎全面擺爛,基本的照顧責任逐漸缺席。直到最近,他在臥室衣櫃深處發現一張銀行通知書,才驚覺事情早已失控。

丈夫心寒表示:「她因為追星,連女兒上下學都不顧,育兒和家務都變得敷衍。更誇張的是,我發現一筆用我名義辦理的負債帳戶貸款通知,才知道她偷拿了我的印章,私下去借錢。」

進一步追問後,妻子坦言,這些錢全都花在追星上,包括在江南站刊登偶像生日應援廣告,以及為了中籤粉絲簽名會,一次狂買 500 張同款專輯。目前包含貸款與信用卡債務在內,金額已突破 8,000 萬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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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丈夫無法接受的是,妻子對此毫無悔意,甚至理直氣壯回嗆:「錢再賺就有,但如果我歐巴的排名掉了,你要負責嗎?」

在經濟與育兒雙重壓力下,丈夫認為婚姻已難以維持,決定訴請離婚,並爭取女兒的監護權。

對此,律師指出,該名妻子的行為已遠遠超出「興趣或嗜好」的範疇,不僅造成實質的財務損害,也明顯怠忽家庭與育兒義務。律師進一步說明,若債務是在丈夫不知情的情況下產生,原則上可被視為個人債務,未必納入夫妻財產分配;此外,若涉及冒用印章,還可能衍生文書偽造、刑事責任等法律風險。

至於監護權部分,她也補充,雖然實務上全職主婦往往在監護權上較具優勢,但若無法善盡照顧孩子的責任,反而可能成為父親爭取監護權的重要關鍵。此案曝光後,也在韓網引發對「追星失控」與家庭界線的激烈討論。

下面是韓網的評論翻譯

1.追星也要有個限度吧..這樣太誇張了..唉..
2.老公快逃吧!追星要適度啊ㅠㅠ
3.瘋了吧,把自己的日常搞垮的追星根本不叫追星

4.我還是覺得追星是一種健康的興趣 這種情況下,老公應該多關心孩子,為什麼總是讓她自己帶小孩
5.真是瘋了,我也追星,但這樣不行
6.哇—真該逃跑!而且連負債帳戶都是用老公的名字??!! 興趣是為了給自己活力,保持生活健康的吧—當私人界線崩潰的那一刻,跟陷入邪教沒什麼兩樣。

7.這已經越界了。追星應該在不影響日常生活的範圍內,借錢拋下家庭是家庭破裂的原因。
8.這種程度真的有病。老公真可憐,唉。
9.這已經超越追星的範疇;我覺得這是離婚理由

10.追星也要適可而止,這樣已經是精神病的程度了,確實是離婚的理由。
11.為什麼結婚呢,自己一個人生活用自己的錢追星不好嗎
12.我也追星,但第一順位永遠是自己,這樣的追星已經是執著和精神病了,別趁機仇恨年齡。

13.有家庭的話應該適度追星,這樣就算興趣生活的調劑,但這樣太上癮了
14.自己不賺錢還透支,這樣確實該離婚.. 這神志正常嗎,八千萬噢噢
15.小孩和老公好可憐,每次看到這種事情就覺得追星有害,不只是這個人,還有很多粉絲借貸去參加粉絲見面會和追星,但這個人還有孩子,這樣行為真是世風日下

16.偶像也不會希望這樣ㅠ 追星要健康地進行
17.父母負債累累,小孩就失去學習機會,這不是為了照顧病人花了八千萬,這樣還理解嗎? 你是像藝人一樣一年賺五十億的粉絲嗎??
18.我也有小孩,也追星,但這只是興趣,怎麼可以拋下孩子還透支,這不是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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