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昇基法》通過引發業界擔憂!韓國經紀協會:恐怕再也看不到第2個BoA!
最近被稱為「李昇基法」的「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修改案」中包含的「青少年大眾文化藝術人員的勞務提供時間限制」相關內容引起了歌謠界的憂慮聲浪,遭疑「愛豆絕大多數都是未成年者,這到底是為了誰進行的修正案?」

該修改案在上個月21日由國會文化體育觀光委員會同意修正,該修改案中提到經紀公司應向演藝人員一年至少一次定期提供該人員的會計明細及應支付酬勞之各項文件。該修正案中引起爭議的部分是有關保護兒童、青少年大眾文化藝術人權益的細項。

該修正案中新增了禁止侵害受教權、禁止過度強調外貌之管理、禁止辱罵及毆打等項目,原法規規定的青少年勞務時間上限為未滿15歲每周35小時、15歲以上每周40小時,在修改後強化為未滿12歲每周25小時、並且每日不超過6小時,而12~15歲為每周30小時,每日不超過7小時,15歲以上則為每周35小時,每日不超過7小時。

原先該修正案是因歌手李昇基未能從經紀公司Hook Entertainment拿到應得之報酬等不合理待遇為起點,為了防止相關問題再度發生而開始進行。然而該法案通過後,團體內大多數為未成年人的團體,舉凡New Jeans、IVE、NMIXX等團體很有可能都無法活躍進行活動。業界認為縮減青少年演藝人員的勞務時間會成為妨礙偶像團體活動的要素。

韓國演藝經紀人協會等也表示「該修正案新增的規則太不符合現實,也是不必要的規則,可能帶來各種反效果,阻礙產業發展」認為該新增條款反而可能會使青少年演藝人員受到損害,協會說明「因為時間的限制,電視台或是製作單位可能會避開該年齡段的出演者,也因此我們可能再也看不到第2個BoA、第2個鄭東元,這個反而才是對青少年的不平等」

吳喬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