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報導】KPOP、MV各種抄襲怎麼判定?業界人士無奈嘆:「良心問題」

2023-05-21
「抄襲」可以說是K-POP圈內近幾年鬧得沸沸揚揚的爭議之一。從歌曲、MV、視覺及風格設計甚至到舞蹈及表演舞台的設計,哪怕是只有一點點的重疊成分,都可能被大眾打上「抄襲」的質疑標籤。
回顧這些年,被指控抄襲的音樂人及藝人也不是少數,像是製作人柳喜烈就被指控在他個人的「柳喜烈的生活音樂」企劃中,一曲《非常私人的夜晚》疑似抄襲坂本龍一的作品《Aqua》。事後經紀公司也出面承認,並發表道歉文,卻依舊挽回不了一落千丈的形象,甚至還就此結束了13年的音樂節目《柳喜烈的寫生簿》。
同樣道歉承認的還有女團(G)I-DLE的隊長田小娟也被指前,幫選秀節目製作的競演曲目《SUN》有部分與男團ATEEZ的歌曲《WAVE》相似,事後田小娟也道歉承認,並在將原作曲團隊的名字新增在歌曲裝作欄上。
此外,先前歌手IU就遭原作曲家出面爆料,認為IU的部分歌曲有抄襲的嫌疑,甚至還搬出自己10年前就曾試圖與藝人方聯絡,卻遲遲沒有獲得回應。
盡管IU的經紀公司也發出官方聲明,並強烈反駁一切都並非事實,也會採取法律程序來應對。但事實上,這也不是IU第一次遭受大眾質疑抄襲,也讓人不禁好奇,究竟抄襲到底有沒有一定的判定標準?
事實上,談到抄襲,不見得一定與侵害「著作權」有直接的關係,但不可否認的是,若是透過抄襲賺取利益,也意味著損害了原創作者的正當權利。
由於在韓國「抄襲」和「侵害著作權」還是有著明顯的差別,因此無法將兩個爭議畫上等號。因此抄襲與著作權的侵害差在哪裡呢?
首先以韓國的著作權法來說,只要是表現人類思想或感情的創作物,就算不像專利那樣單獨註冊,在創作並公開發表時就有直接的著作權。換句話說,今天就算原著作者不刻意去登記著作權,只要在創作的那刻起,不只有原稿還有曾向外界公開過的話,就會自動形成著作權。
而所謂的「侵害著作權」則是與「二次創作」息息相關。根據韓媒《환경경찰》報導指出,二次創作顧名思義就是對第一次創作的作品進行第二次的翻譯、編曲、改編等行為。而擅自利用他人的創作物創造出其他產物時,就算是無償使用他人的努力,也是法律禁止的行爲。
但問題是,究竟二次創作是否有侵犯到原著作權是很難判斷的法律問題,加上在某些情況下,有被允許能在一定的範圍內使用,因此法院在判定是否有被侵犯到著作權時會依究竟是參考他人作品而創作的還是偶然的相似情況。
此外還需要經過判定,到底兩部作品是否有「實質上」的相似以及「多處」相似等,要滿足以上兩種情況,才能算是侵犯著作權。
而我們一般所說的「抄襲」則是指,不承認有參考他人作品,反而是偽裝成像是自己的創作的行為,根據韓媒《환경경찰》的解釋到,這與以成品為基準的著作權的侵害不同,而是在製作過程的階段就在實行抄襲的行為。
換句話說,抄襲更傾向是一種道德觀念,擅自移用他人的創作物是非倫理道德的行為,但要讓對方承擔到法律責任,必須得被認定到「侵害著作權」的地步,才有辦法形成法律責任。一旦透過法院判決確定侵犯到著作權,被告也將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並不能再通過該作品獲取收益。
此外根據韓媒《데일리안》報導,就有律師表示,在基於判斷「實質」、「多處」與原著作品上相似,才能視爲違反著作權法的情況下,法院也會根據不同的個案提出的具體資料及證據來做出不同的判斷。
因此以韓國的歌謠生態圈來看,不少相關人士都坦言道:「要從法律上分析抄襲與否的話,基本上現今陷入抄襲風波的作品都能得出並非抄襲的結論」更直呼「只有創作者自己心知肚明,究竟在創作的時候有沒有參考他人的作品」,比起法律上的疑慮,更是道德與良心的問題。

相關文章
【深度報導】花350萬卻只穿一次!KPOP韓國偶像穿完的舞台服裝都這樣處理!
【韓娛熱議】IU爆6首歌都抄來的!原作曲家出面指控 委屈還原10年前真相
留言
- 分享
-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