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出爐!BIGBANG 勝利、YG 娛樂「名義毀損訴訟」敗訴?

判決出爐!BIGBANG 勝利、YG 娛樂「名義毀損訴訟」敗訴?

2016-03-08

Image提供_Giphy.comImage提供_Giphy.com

大家還記得之前有一篇新聞說,YG 娛樂的梁社長向某報社記者 K 提出「損害名譽」的告訴嗎?

這裡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Image提供_osenImage提供_osen

YG 娛樂社長梁鉉錫說,在去年 7 月,K 記者在發表了三篇網路新聞,以及在 SNS 上發佈了各種關於 YG 涉嫌吸毒、提供毒品等相關猜測、虛假訊息,其中還使用了「藥局」這樣的單字,已經對公司造成名譽上的損害,因此決定向法院提告。

Image提供_osenImage提供_osen

檢察官表示,如果單用「藥局」這個單字,就說是在影射 YG 提供毒品的話,有點牽強,而被指出有問題的報導中,只有說明吸食毒品的 A 是 YG 的職員,所以「名譽毀損」 的部分並不成立。

Image提供_osenImage提供_osen

除了上述的新聞外,今日出爐的判決內容也包括「勝利控告記者 K 損毀個人名譽」。

Image來源_Facebook_BIGBANGImage來源_Facebook_BIGBANG

勝利在去年 9 月發生交通事故,在警察已經派定為超速過失後,K 記者仍然在新聞和 SNS 上發布勝利酒駕的相關猜想和內容,因此勝利決定對記者提告。

Image來源_Facebook_BIGBANGImage來源_Facebook_BIGBANG

對此,檢察官指出,K 記者是引用勝利熟人的說法,而該位爆料者是以在交通事故現場,沒有正式的酒測,均屬於客觀事實的推測,所以要用這個理由真的很難判對,是記者的惡意毀謗。

Image提供_Giphy.comImage提供_Giphy.com

以上就是今天公開的判決結果 那 PIKI 的大家有什麼看法呢?

Pikicast 版權所有Pikicast 版權所有

其他網站跳出的一堆廣告讓你的閱讀樂趣減半嗎? 進入Pikicast 沒有煩人廣告,滑著看更好玩!!

留言

Kagit-Avatar
  • 分享
  •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