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企劃公司代表涉貪「女團出演費、活動費、收益」!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

演藝企劃公司代表涉貪「女團出演費、活動費、收益」!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

202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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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據韓媒報道,最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1單獨審判員楊素恩(音譯)對涉嫌業務上貪污而被起訴的金某(51歲)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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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企劃公司代表金某涉嫌從2017年9月開始到2019年4月爲止,共43次騙取所屬女子組合的廣播出演費、活動費、音源收益金等共4千671萬韓元,因而被移交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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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金某從退出女子組合的成員父母那裡以違約金的名義收取了500萬韓元,但連這份違約金也涉嫌貪污了,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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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受害女子組合在2017年出道後,曾幾次出音源進行活動,但在2020年10月出最後音源後,沒有進行其他活動。(上圖為示意圖,非真實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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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某的罪行因同行們認爲收益金沒有到賬而感到奇怪而被曝光,檢察機關在金某轉移到個人賬戶的6千萬韓元中,除去金某的部分後,計算出貪污金後移交給了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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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裁判部表示:「簽訂合夥合同後,將活動費存入個人賬戶進行貪污,但是該損失完全沒有恢復」,「相應的處罰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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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涉嫌侵吞所屬女子組合出演費和活動費的演藝企劃公司代表在一審中被判實刑。但據悉,金某對一審判決不服,因而提出了上訴。(上圖為示意圖,非真實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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