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Momoland成員Daisy勝訴!經紀公司需賠償XXXX萬韓元 韓網友嘆氣:公司太垃圾
2021-10-12
MLD娛樂通過2016年7月在Mnet播出的選秀節目《尋找MOMOLAND》選拔了組合成員。當時出演節目的Daisy雖然沒能被選為成員,但是2016年9月與MLD娛樂公司簽訂了專屬合約,第二年4月作為追加成員加入了MOMO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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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MLD娛樂把《尋找MOMOLAND》節目製作產生的費用6600萬韓元在Daisy的清算金裡進行了扣除。 Daisy是當時參加節目的10人中的1人,當時節目總製作費是6億6000萬韓元,參加的10人需要平均分攤6600萬韓元。
對此,Daisy主張「是在合約簽訂5個月前製作的節目,這筆錢由本人來承擔是不合理的」,並揭露當時選秀節目是造假,引起網友的注意。
不過,MLD娛樂方面則表「合約中已經寫下,活動前發生的製作費也會100%當作出道經費,因此沒有問題」並表示這也是演藝界的慣例。
今天(10日),法院判決Daisy勝訴。法官認為如果沒有特別規定,合約效力就會從合約成立之日起生效,合約中'出道前'的意義也會從簽訂專屬合約的日子起開始,同時沒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是演藝界慣例。
除此之外,MLD娛樂公司還被判需要向Daisy支付1300萬韓元未清算的工資,總共需要向Daisy賠償7926萬韓元。
韓網友留言 「恭喜Daisy!!」 「為什麼製作費要算進成員的公資…公司也太垃圾」 「公司是無賴嗎!??」 「製作費要出演者承擔…還說是慣例??真厚臉皮」 「演藝界慣例!??公司在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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