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悔意!?犯下殺人罪服刑17年 出獄後已經60多歲的韓國男子竟又殺人了...

2019-02-18

因殺人罪服刑17年的60多歲男性再次殺害熟人,給民眾帶來了衝擊。 15日,清州地方法院刑事11部部長審判員蘇炳進,以殺人嫌疑拘留起訴A某(65歲),並判處無期徒刑。另外還懲處A某需安裝20年位置追蹤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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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1日下午7點50分左右,A某在清州市興德區某公寓用兇器刺死了B某(50歲)。B某被送往附近醫院後死亡。A某在犯罪後立即報警自首稱"是我殺了人"。接到報警後出動的警察緊急逮捕了犯罪現場的A某。

在警方調查中,A某陳述稱"與從事日工勞動,認識的B某在喝酒的途中說了髒話,A某隨即動了殺害B某的念頭"。另外,A某曾因殺人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因殺人未遂罪又被判7年有期徒刑。

裁判部表示"在懲處期間又犯下了殺人罪,絲毫沒有悔意","希望將極度輕視生命的被告人從社會中無限期隔離,讓他反省自己的錯誤"。此前,檢察機關於上月18日判處A某死刑,並要求安裝30年的定位裝置。 翻譯自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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