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夫的身份令人震驚!有婦之夫的不倫戀對象竟然是...

2018-10-03
仁川三山警察局9月3日依違反國家公務員法第63條(品德維持義務)之嫌疑對A警察(48歲)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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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警察去年11月到今年8月和有夫之婦B女(48歲)持續維持不正常的關係。且A警察竟然也是有婦之夫。
A警察對當時是報案人身分到警局的B女進行一連串積極的追求,後來兩人發展成戀人關係。
B女在今年8月向A警察提分手,但A警察卻不死心一直想辦法聯絡B女。因B女受不了終於向國民申聞鼓(陳情單位)陳情這件事。目前A警是停職的狀態中。
承辦警察說:「陳情人和A警察的第一次調查已經結束。」又說:「雙方的陳述有互相矛盾的地方,有再次仔細調查兩人關係的必要。」
外遇已經很可惡了,身為警察還知法犯法。真的很過分!大家怎麼看這段不正常的關係呢? 翻譯自뉴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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